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
深度关注|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
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女贪官脖戴大粗金链子怼巡察人员:调查还能不通过我?

发布时间:2019-08-18  来源:央视网  字体大小[ ]

   原标题:女贪官脖戴大粗金链子怼巡察人员:调查还能不通过我?

  “我不分管这块,你别跟我说。”

  “是我,我也不知道,不知道是谁伪造的。”

  8月13日,在央视新闻频道播出的一段视频中,黑龙江哈尔滨市呼兰区行政执法局局长牛基民两次面对中央督导组询问,一问三不知,态度嚣张,对抗调查。

  

视频截图

  在这段长达11分钟的视频中,披露了中央扫黑督导组进驻黑龙江后,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部分细节。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9年6月5日至7月4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对黑龙江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从进驻以来,他们就打破常规专门组织人员对哈尔滨市及呼兰区进行了为期28天的下沉督导。

  调查中发现,在呼兰区有以鑫玛集团董事长杨宏为首的黑恶势力在此盘踞多年,许多行业都被其垄断,涉及交通运输、房地产开发、热力煤气行业,甚至连废品回收、丧葬用品等都被他们垄断。

  有群众反映,呼兰区行政执法局违规将300多万元政府资金拨付给鑫玛集团。对此,中央督导组与呼兰区行政执法局局长牛基民进行谈话:“希望你对党忠诚,如实反映你所知道的一些情况。”

  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牛基民作为局里的主要领导,对于违规拨付资金的事一问三不知,采取对抗态度,“因为我不分管这块,我说你别跟我说,你直接找刘局长去,因为这是以前的事情。”

  随后,中央督导组调来了2018年的文件,发现牛基民曾经几次主持、参加过拨付资金的会议并提出了具体意见。中央督导组成员再次找到区行政执法局局长牛基民谈话,希望他能够正确面对自己所犯的错误和问题。

  但牛基民面对政府文件上的签字和相关内容,依然矢口否认,“是我,我也不知道,不知道是谁伪造的”“我记不清我在不在会场上了,这事我肯定不知道”。

  对此,中央督导组认为,他这种行为就是政治体检不通过,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忠诚,从而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了反映。谈话当天,牛基民等3人被哈尔滨市纪委监委采取了留置措施。

  在此次调查中,呼兰区原区委书记朱辉、原区长于传勇、副区长刘东、区城管局副局长胡树河、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洪军等涉及到城建、环保、国土、税务、住建、城管等多个部门16名党员干部因涉嫌渎职、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被依法采取了留置措施。16人当中,有4人已退休在家,还有4人被查时已调离呼兰区,但是,在任期间他们都以各种方式为涉黑犯罪组织提供了保护。

  官员在被调查时,总有些人与牛局长一样,心存侥幸,不甘在党纪法规面前“束手就擒”,故作理直气壮,或态度嚣张,总觉得只要自己不说,谁都无计可施。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黄圩镇时邵村原党总支书记顾翠英,给巡察组同志留下了深刻印象:“她很另类,脖子上戴着大粗金链子,见面一坐下就从口袋中掏出两部手机,‘啪’的一声放在桌上说‘说吧,有什么要问的……’。这哪像个党员干部?还是个女同志。一副‘老大’的做派。”在市委巡察期间,顾翠英安排村民在巡察组驻地对面蹲守,探听举报情况,并威胁:“你不告诉我,我到时也能知道,调查还能不通过我吗?”

  

重庆市武隆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张晓江(资料图)

  重庆市武隆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张晓江在接受审查时叫嚣:“我没有问题,我是被诬陷的。你们最多关我3个月,到时候还得放我出去!”用“坐不住、站不稳、听不清、答不出”对付执纪审查人员,还撒泼耍横、侮辱工作人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政府原副区长、党组成员吴保剑面对市纪委有关领导的约谈不以为然,矢口否认自己的错误,还大言不惭地吹嘘自己劳苦功高、工作出色、成绩显著。

  ……

  但无一例外,在强大的反腐态势、严密的监督网络之下,没有人能侥幸逃脱。

  对抗组织调查实则“罪加一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规定,有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可以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授杨鑫铨认为,只有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贯彻执行新《条例》,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通过抓纪律避免党员干部犯更大的错误,不让干扰巡视巡察现象再度重演。

  “任何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反腐败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巡视永远在路上,党的建设创新也永远在路上。干部违纪违法,与其时刻提心吊胆,不如诚心改过。主动坦白,争取组织宽大处理,才是唯一的出路。

中国法纪网摘编任薏宏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